(二)笔试内容:
1、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实践能力两个科目,按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实践能力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非医学类岗位笔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合成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于7月27日—30日,考生可在长沙人才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 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领取查分结果。
4、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医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则全部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人社厅认可的正高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且不占该岗位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额。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1日在长沙人才网和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复审具体地点。
4、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四)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具体考核方案于8月9日在长沙人才网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3、考核由面试、试讲构成(报考管理岗位的考核由面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构成)。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4、报考教学岗位的面试、试讲两项合并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讲的内容为考生所学的相关专业知识。试讲的总分为100分。
5、报考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写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的总分为100分。
6、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占40%、试讲(写作能力测试)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核总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最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在80分以上者(含8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7、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