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8:00—9:3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笔试成绩有一门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及《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学科人数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学前教育使用幼儿教学所用教材,其它学科使用现行初中教材。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