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学科岗位,即按学科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六、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2年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372-6166529 680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