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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淮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来源: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16 14:25:22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以所报学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如无异议,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三)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四)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事业单位初次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教师正式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六)此次聘用人员,必须在受聘的学校任教不低于三年,否则,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纪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宣传发动。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通过网络、电视新闻媒介等广泛宣传,把这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指导思想、招聘对象、条件、办法、程序等公布于众,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这项工作,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实施。在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有关工作单位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人事纪律,严守保密制度,采取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措施,防止和排除招聘工作中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淮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7780970  13782972106

淮滨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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