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4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等政策规定,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工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区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语文14名、数学14名、英语教师4名、音乐4名、体育2名、美术2名。
四、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尚未正式就业的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