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8月11日 (9:00—17:00)。
(二)报名地点: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具体地址:南京路东段商丘火车南站)。
(三)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其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由本人领取填写《商丘市201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交纳笔试考务费7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并持报名表和笔试考务费收费票据进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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