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电话和联系人(见附件)
4、资格审查与确认:初审合格人员和需要进行现场报名的人员,应于2012年8月28日18:00前到应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自荐材料等。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均为百分制。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面试(试工)在省卫生厅统一指导下,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工)人员。各用人单位通过网站、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的应视为放弃,按笔试成绩依次顺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试工)成绩×70%。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