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济源市食品监督所的批复》(济编〔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济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济源市食品监督所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391-6835812。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30到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济源市黄河路第二行政区11号楼431房间)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
④报考7003岗位的,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
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
(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3、填写《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用A4纸在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
4、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 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