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到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到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时,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特殊情况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
报名地点:咸安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人事局一楼)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8日。
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下载本公告所附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填写,连同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照片等,用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12年6月28日前邮寄到咸安区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湖北省咸宁市长安大道68号)报名(邮政编码:437000)。
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先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在咸安区“三支一扶”两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