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 [2011]5号)文件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服务人才兴县战略,根据部分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招考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党纪、政纪和违法犯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备岗位设定的毕业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综合治理证明,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交考务费150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其中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联系电话:0719—6225778
(二)考试: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须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