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实行100分制。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基本县情、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其中:报考动物疾病控制中心、乡镇财政所、外宣办、住建局(乡镇规划分局管理岗位除外)岗位的笔试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考试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8日,上午8: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l: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实行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家面试组当场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本次考核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人数进行等额考核、体检,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确定笔试成绩高的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聘用管理
1、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试)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被聘用者必须按时报到并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