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业务和实绩考核归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岗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奖励工资实行考核后按季度发放。基本工资1100元/月,奖励工资420元/月左右,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yidu.gov.cn/ 。
监督电话:0717—4821866(宜都市人社局纪委)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