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笔试。笔试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答案、统一阅卷。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笔试内容见招聘单位的实施方案。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如面试人选出现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有必要或遇特殊情况(在招聘岗位职数内成绩出现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者方能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本人要求离开单位的,县人社局不予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