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法步骤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5月2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3年5月3日到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招聘办),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6日至7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茅箭区招聘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4、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时间为150分钟。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与应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由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发表的相关作品原件;(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5)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类别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等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得分情况。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分专业类型按应选拔数额1:1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得分相等时,一并列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9、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聘用。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正式人选,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精神,此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对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茅箭区财政经费预算,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