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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醴陵市2013年招聘查处违法建设协管员和非诉执行局编外公告(86名)

来源:2exam.com 2013-10-14 14:27:52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查处违法建设和非诉执行工作,及时查处和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发展核心利益,确保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推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查处违法建设协管员和非诉执行局编外工作人员,现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1、招聘计划

(1)查处违法建设协管员86人(其中,男性71名,女性15名)

(2)非诉执行局编外工作人员6人(男性)。

具体职位及招聘计划详见职务表。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安心从事查违拆违和非诉执行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男性,身高170㎝以上(武警退役人员165㎝以上);女性,160cm以上。

(3)查处违法建设协管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非诉执行局编外工作人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武警退役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无残疾,无刺青纹身。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用人主体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退役军人还要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并提供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相应计划数。

(4)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22日统一到醴陵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市人事局三楼)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笔试(50%)

(1)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主要是《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办法》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由醴陵市人事局干部考试培训中心组织。

2、面试(50%)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法律知识成绩排序。

(2)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仪表气质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由各用人主体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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