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于2012年7月份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
1、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4、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二、公选范围、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与数量
本次面向湘潭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120名左右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其中,党外干部10%左右,女干部不少于20%。2003年、2007年公开选拔的后备干部以及通过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历届青干班学员等原来已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可不参加本次考试。
(二)资格条件
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参加工作年限可以放宽到1年以上(截止2012年7月1日);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列为后备干部;
4、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