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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2012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8-24 11:11:12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

1、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为准。

(2)面试。面试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交费的考生于9月11日9:00-9月14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笔试地点设在郴州城区内,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笔试,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生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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