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永兴县域经济发展,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70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共70名,具体岗位附后)
(一)事业单位30名
(二)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40名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具有下列报名条件。
1.符合《永兴县事业单位选聘高学历和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一、附件二)中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9月 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4.永兴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5.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填报该单位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