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优化和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郴组[2013]20号文件等的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综合文稿写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且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并已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工作表现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岗位适合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中选调3名。
三、报名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开始,2013年8月9日截止(双休日照常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政工科(市委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2871354;手机:18975563933(何)。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①《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郴州市文明办公开选调综合文稿写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可登陆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附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文件复印件;
⑤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左右。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如实填写《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郴州市文明办公开选调综合文稿写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县市区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市委宣传部政工科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制发准考证。
2、笔试。笔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笔试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折算相加。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70%。
①初试。时间为8月17日。初试采取命题作文方式,主要撰写领导讲话、署名文章、典型材料等。初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取前15名参加复试。
②复试。时间为8月18日。复试采取撰写调查报告的方式,先组织现场调研,后撰写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