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为8月20日。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取前9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查看相关文稿材料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综合考察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表现。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考试综合成绩以及考察的综合情况,按照的1:1的录取比例取3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修正)》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替补。
6、公示和试用。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3名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不良反映者,安排到市委宣传部有关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7、转任。试用期满后,经试用期考察合格者,由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