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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来源: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2012-3-31 10:18:05

 

(六)公示

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江党建网、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七)决定聘用

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辖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六、任职简章由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238910、83238891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

0511-84424532、89666833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511-844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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