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形式
招聘考试由专业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专业考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其中,公布招聘事项、技能考试、资格复核、专业考试、公示与聘用审批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考核等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市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19 日8:00-17:0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泰州技师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泰州市九龙镇龙轩路9号)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 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泰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 影响本人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对于专业要求设置为大类的职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现有的专业大类中,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如招聘单位同意考生的请求,则由招聘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单位将及时在报名现场的专业添加栏内公布。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14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
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2012年8月20日(8:00-15:00)泰州技师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泰州市九龙镇龙轩路9号)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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