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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015下半年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10-18 10:20:03

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 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 29 日至 30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取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4.报名须带证件:

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材料;

c) 根据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 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审核。

四、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20天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25-52281873;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283144,传真025-522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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