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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港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泰州新闻网 2009-6-28 0:22:42

高港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区文教局、区人事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

 (二○○九年六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143号)等文件精神,经高港区政府批准,现就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岗位

    1.招聘对象:

1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港区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220072008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港区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3)体育专业并持有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2007-2009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港区生源毕业生。

2.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全区近几年来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09年全区公开招聘教师总数为4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

二、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简章(611日):通过区有线电视台、区人民政府网、泰州市教育人才网、高港区人事人才网和高港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我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报名及资格审查(76—78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对照今年专业需求情况,凭就业报到证或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证明(证明形式为:户口迁至高校的迁移证存根复印件、户口未迁至高校的户籍底册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的原件和上述材料复印件及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高港区文教局五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根据苏价费[2007210号和苏财综[200741号文件精神,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98元,贫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报名时,所申报的学科专业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业类别相一致。取得某一级资格的毕业生可以申报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学科专业岗位。申报学科专业岗位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改动。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78日下午6:00。应聘对象经资格审查后于710日下午到高港区文教局党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714日):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占5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50%。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7月21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普通中学、小学各学科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带进),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718日左右在高港教育网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在720日上午到区文教局五楼会议室提供符合附加分标准(见附件3)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100/人。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按申报学科检测实际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音乐、美术、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音乐专业说课成绩60分、钢琴弹奏20分、专业特长展示20分;美术专业说课成绩60分、素描20分、色彩20分;计算机专业说课成绩60分、上机操作4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高港区生源的具有教师资格的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60分即予录用,不列入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计划数额(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确定)。

5.综合成绩评定和选岗资格确定(722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和附加分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学科岗位需求数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资格。如末位出现总分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资格。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选岗资格。

6.录用结果公示(723日—725日):将综合成绩和具有选岗资格的人员名单在高港教育网进行公示。727日上午具有选岗资格的毕业生到高港区文教局党委办公室领取《选岗资格证》。

7.选岗(728日):按各学校岗位设置,应聘对象凭《选岗资格证》和身份证参加选岗,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代替。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若有人放弃选岗资格,可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若所设学科岗位出现空额,则将空缺的学科岗位调剂给小学英语专业(调剂的小学英语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岗位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8.聘用: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期内,学校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三年期满后由区人事局、文教局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入编手续。凡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三年聘期内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区文教局审核、区人事局鉴证后生效。试用期期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教局还将对毕业生的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解释权归高港区文教局。

附件:

1.高港区2009年普通中学教师需求情况表;

2.高港区2009年小学教师需求情况表;

3.高港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附加分标准。

 

附件1

高港区2009年普通中学教师需求情况表

学 校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体育

 实验学校  

1

 

1

1

 

 

 

 

1

4

高港中学

 

1

 

 

 

 

 

 

 

1

永安初中

 

 

 

 

 

 

 

1

 

1

大泗学校

 

1

1

 

 

 

 

 

 

2

胡庄初中

 

1

 

 

 

 

 

 

 

1

汪群初中

1

 

 

 

1

1 

1

 

 

4

孔桥初中

2

1

 

1

 

 

 

 

 

4

合  计

4

4

2

2

1

1

1

1

1

17

 

 

附件2:

  

高港区2009年小学教师需求情况表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计算机

美术

实验小学

1

1

 

 

 

 

 

2

口岸中小

 

 

 

 

 

1

 

1

口岸二小

1

 

 

 

 

 

 

1

刁铺中小

 

 

 

 

 

1

 

1

许庄中小

 

 

1

 

 

 

 

1

永安中小

 

 

1

 

 

 

 

1

大泗学校

 

 

1

1

 

 

 

2

胡庄中小

1

 

2

 

 

 

 

3

汪群小学

2

 

2

 

 

 

1

5

孔桥小学

1

2

2

 

1

 

 

6

 

6

3

9

1

1

2

1

23

 

 


 

附件3

 

高港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附加分标准

 

1.中文专业毕业生普通话一级乙等加1分,非中文专业毕业生一级乙等加2分,二级甲等加1分;

2.英语专业毕业生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加1分,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加2分;

3.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计算机三级加1分,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计算机三级加2分、二级加1分;

4.中共预备党员加0.5分,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

5.本科毕业生加1分,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加3分;

6.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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