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市决定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分为自主创业人才和企业引进人才两类。
(一)自主创业人才
指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一般须具有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经历。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属所创业企业所有。
3、2009年1月1日后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或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泰创业意向,并在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企业引进人才
指我市高科技企业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专家,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引进的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突出管理业绩、通晓国际先进管理知识、善于资本运作的高级经营管理专家。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
2、一般须具有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09年1月1日后到我市工作;或尚未到我市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5、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股权或不低于20万元的年薪。
二、扶持政策
(一)自主创业人才
1、项目经过评审,按照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重点推荐项目中特别优秀的,可突破最高资助标准;
2、由注册企业所在地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生活用房,并免除3年租金;
3、引进人才创办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创业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个人;创业人才在我市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二)企业引进人才
1、项目经过评审,按照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重点推荐项目中特别优秀的,可突破最高资助标准;
2、项目落户企业负责提供所需工作场所和生活住房;
3、技术成果可评估作价出资,根据投资各方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
4、企业引进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个人;企业引进人才在我市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三)创业创新人才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泰州市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泰办发〔2009〕63号)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申报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可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
(二)申报材料
1、《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自主创业人才提交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提交B类申报书。
2、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利证书以及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创新创业计划书。
5、已创(领)办企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复印件、2009年度财务报表;已到我市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年薪、股权等待遇证明(如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6、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需提供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泰创业意向协议书复印件;申报时尚未到我市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企业达成引进意向的协议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通知、申报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样式以及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请登陆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进入“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题查阅和下载。
(二)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
(三)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小姐、印先生
联系电话:0086-523-86880062、86886552
联系邮箱:z86880262@126.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
邮政编码:225300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泰创新创业,共创美好明天!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