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日期: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市委党校教师、文化馆办事员职位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文化馆办事员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与列编手续,其人事关系由仪征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聘用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及时将考试、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仪征市监察局:0514-83440499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3420486
咨询电话:
0514-83411727(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4-83441288(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0514-83424011(报名现场)
六、本简章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