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和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这次考录工作顺利完成。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7;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236539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5213679;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116196;
中共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89881004。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20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238702;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2083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22369;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