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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来源: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2012-3-31 10:24:03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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