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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来源: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5-22 12:54:18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等。

2、应届生: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

毕业于外省护理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招生计划和招生名册。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所有报名人员需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兼报职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选报职位不当而影响考生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开考要求

报名结束后,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名情况。报名形成竞争的职位开考。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单位的职位,改报时间为6月6日下午5时前。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

2、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学基础。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仍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届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复核。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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