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体检合格证明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且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总成绩时一并在网上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直接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 订《聘用合同》,应届生还须同时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581161。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830870。
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