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市卫生局网站和南通市肿瘤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肿瘤医院研究后,报南通市卫生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核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053618(南通市卫生局)
0513-86712070(南通市肿瘤医院)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053622(南通市卫生局)
0513-86712008(南通市肿瘤医院)
0513-59000129(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