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40个,计划招聘6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姜堰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至1994年8月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硕士研究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在本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应具有姜堰市户籍或为姜堰市生源。对户籍要求放宽的岗位,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