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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丰市残疾人医疗康复就业培训中心2012年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2-8-6 16:40:23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1: 3,取消该岗位招考;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2012年新大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委组织部和大丰市残联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大丰市委组织部和大丰市残联商定后,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大丰市委组织部和大丰市残联同意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残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聘用者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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