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纪委:0517-8394862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王爱华
联系电话:0517-83941796、83919655
E-mail:hawangaih@163.com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55号
邮编:2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