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徐州工程学院网站(www.xzit.edu.cn)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试讲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应聘人员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105036
徐州工程学院纪检监督电话:8387922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83732198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简介
2.徐州工程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3.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工程学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