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体检工作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聘用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后,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资格条件及考务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 联系人:周华良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33242
联系人:金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