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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苏省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2013-4-11 17:19:34

 

一般考核程序如下:

1、专家考核: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量。综合折算成绩。

如为教学人员,需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参加试讲考核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专家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2、面试: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对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进一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院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8

联系人:傅静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9668016

联系人:郁松华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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