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025-84407770
2、南京市城市清洗管理处:025-84456106
3、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025-58932391
4、南京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管理处:025-85560649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025-88867078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25-8886706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