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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3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5-7 9:42:51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规划局网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南京市规划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南京市规划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规划局网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规划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025-8446603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规划局:025-84733772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规划局监察室:025-84733819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规划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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