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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所属2013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5-7 10:04:59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区人社局网(rsj.pukou.gov.cn)和浦口人事人才网(www.pkrsrc.gov.cn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浦口区信访局:025--58882886
  2、浦口区文广局:025--58282696
  3、浦口区人社局:025--58883228
  4、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
  5、浦口区卫生局:025--58184561
  6、浦口区红十字会:025--58886444
  7、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025--58280179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浦口区人社局:025-58883228
  五、招聘监督
  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本次招聘由浦口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2.《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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