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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简章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2013-5-13 13:32:54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中级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要求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具有泰州市户籍(含三市四区)的人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本人未受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主要成员未被刑事处罚;

(3)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和语言概括能力;

(5)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为1.0以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个人简历(如有工作经验,应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附后),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核发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5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10室、703室(联系电话:86391841、86391970)。

三、考试及录用

1、考试

考试由听打能力测试、听写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分别占60%、20%和20%。

听打能力测试语速每分钟120字,输入法自选。听打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入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每分钟输入80字为满分(100分);每分钟多输入一个字加0.5分,少输入一个字扣0.5分;每分钟输入少于60字的不得分。

听写能力测试语速每分钟100字,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录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每分钟记录75字为满分(100分);每分钟多记录一个字加0.5分,少记录一个字扣0.5分;每分钟记录少于40字的不得分。

听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相加得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但不足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人数为准。

面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及相关基本知识。

2、体检、政审和录用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总成绩,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考试分数高者。专业技能考试分数相同的,取听打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录取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职责待遇

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t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中院合同制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未能提供本人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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