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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网 2013-5-15 8:02:16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文秘专业优先考虑);

5、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曾被劳动教养的;(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5)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5日—24日。

2、报名地点: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大桥北路5—8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根据需要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要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试用期一个月,月薪为南京市最低标准工资,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议定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保险。

咨询电话:58499269,联系人:高燕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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