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及时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按照《海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雇员制试行办法》(海委〔2008〕45号)要求,聘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按照雇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以上程序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3-88857001(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