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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洪泽县信息中心2013年招聘简章

来源:洪泽人事人才网 2013-6-14 9:06:43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被聘用人员参照我县政府雇员进行管理,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服务期内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信息中心考核优秀的人员,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可适时纳入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县委组织部:0517-8722217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本简章由洪泽县公开招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7227709

洪泽县公开招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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