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合同制职工),招录计划人数为2名。
二、报名条件
男性,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40周岁以下; 有工作经验优先
三、职责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
2、 善于沟通,表达力强 ,责任心强,灵活自信,应变能力强 ;
3、 熟悉信访调解程序,了解一定的环保法律法规。
4、 环保、法律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xie.p@snd.gov.cn,在2013年7月12日前。
五、录用和管理
1、拟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2.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3.录用人员按照苏州高新区党政办、苏州虎丘区党政办下发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监察大队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