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期管理及待遇
(一)工资
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
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如下:
1.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医师每人月薪3500元,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师每人月薪3200元,其他医生每人月薪3000元;
2.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剂师每人月薪3200元;
3.具有主管护师职称的护师每人月薪3200元;具有护师职称的护师每人月薪2900元;
4.护士每人月薪2700元。
(二)奖金
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奖金。
(三)社会保险
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人员“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负担,聘用人员到岗后食宿自理。
本《简章》由泰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录过程和结果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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