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审批
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统一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经贾汪区卫生局审核后,报贾汪区人保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聘用岗位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过考察合格者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 竞争 、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区人保局0516-66889680,区卫生局0516-87710176)。
本简章由贾汪区人保局、贾汪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761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