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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夏季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苏州人才网 2013-7-28 23:34:32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如皋市卫生局和如皋市水务局分别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人员,根据公布的《2013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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