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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沭阳县2013年招聘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沭阳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7-31 19:03:50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商务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的给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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