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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沭阳县2013年选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沭阳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7-31 19:05:59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流动程序由组织、人社部门分别会同县商务局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因原单位原因造成无法调动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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